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29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课程重修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与对象

本次重修报名面向我校2017级、2018级、2019级在校学生,重修课程仅限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相应课程。包括期末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参加重修未通过者;期末考试旷考者;在期末考试违纪舞弊,经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者;以及对该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成绩不满意者,均可参加本学期开设的相应课程的重修。相关重修名单电子版已发至班主任和班委群共享。

二、重修方式

重修课程原则上要跟班重修,重修课程如果与其他正在修读的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经批准可以办理免听手续,由任课教师对免听学生做单独辅导。

三、重修报名时间及选课方式

1.重修学生报名时间:10月2日9:00-10月4日12:00

2.重修学生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自行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方法见学生重修报名操作手册(附件1)。

四、重修缴费与考试

报名重修需缴纳100元/学分的重修费用,在学期末与本学期学分学费合并计算后,由财务处收取。

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致,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组成,综合成绩构成比例与本学期初修课程一致。单独组班重修的学生的具体考试安排以教务处考务科安排为准。

五、其他说明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成绩不满意申请重修的学生或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后成绩仍不合格的学生,不能组班重修,只能跟班重修,须在选课期间自行申请,其他因复学等特殊原因需要申请重修的学生,可以班级为单位集中报名将相关数据报送教务处考务科。

为保证学习质量,每位学生每学期重修的课程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门,特殊情况可酌情放宽,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班级汇总后报院办。

5.学生在进行重修报名时,应优先选择与本人课表上课时间不冲突的课程进行跟班重修。若所有重修教学班与本人课表都有时间冲突,学生应优先选择与本人课表冲突较少的课程进行重修,同时到相关开课院部办公室办理重修课程免听手续(附件3),由任课教师、开课院部审核同意后,学期末方可参加考试,任课教师应做好免听学生的单独辅导工作。重修课程免听手续由各班汇总后于10月5日前将重修课程免听申请表交教务处考务科。

办理免听手续审核通过后,学生仍需完成课程的平时作业、平时测验、实践教学环节并跟班参加课程正常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包含实验环节的课程、独立实验课、军训及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听。学生每学期免听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6学分。

(重修报名、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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