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

作者: 时间:2018-09-21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及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为使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将2018年“中秋节”及“国庆节”放假的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1. 放假及教学安排:

    1.中秋节:9月22日(星期六)至9月24日(星期一)放假;

    2.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正常上班,9月29日上10月4日(星期四)的课,9月30日上10月5日(星期五)的课;

  2. 根据校历安排于10月1日(星期一)起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师生上课时间上午不变,下午第五节和晚间第九节上课时间分别调整为14:00和19:00。

  3. 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请各学院在放假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宿舍内要注意水电安全,外出要关好门窗,注意交通安全,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我校大学生良好社会形象。凡假期不离开学校的学生应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特别要与学生强调:

    1.外出要结伴而行,严禁乘坐黑出租,不得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

    2.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假期外出兼职学生注意识别学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上当受骗,尤其是谨防被骗入传销组织;

    3.要结合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教育学生掌握防诈骗常识;

    4.教育学生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等。

    各学院要制定双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并告知学生应急预案处置流程,确保一旦有意外情况发生,应急预案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做到学生、辅导员、学院主管领导和学校安全信息互通,人员及时到位;同时,放假前要组织一次教室、宿舍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同学们安全、愉快地过好双节。

    三、未经学校或学院同意,严禁学生会、学生社团、班委会等学生团体和学生干部组织在校学生外出旅游活动。凡未经批准私自组织的,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组织者或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以“双节”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各学院应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文化生活,在校内组织举办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营造高雅、文明、祥和的假日氛围。禁止学生参加格调低下、封建迷信、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和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五、放假期间要做好学生的去向审查和晚查寝制度,对学生的去向、联系方式、返校时间等信息要造册登记备查。同时要高度关注留校学生夜不归宿、通宵上网等现象,要将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传达到每位同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证学生宿舍人身、财产安全,严禁违章用电和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严禁在校园内酗酒、打架,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六、加强双节假期值班。节日期间,各学院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要深入学生公寓,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好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学生中的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夜间值班签到正常进行。

    七、加强假期前后学风管理。各学院要向全体学生作出纪律要求,严禁学生无故提前离校和推迟返校,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除不可抗拒原因)要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工作干部做好课堂检查,对于无故旷课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学院要将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并及时传达到全体同学,让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祥和的假期。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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