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境)外友校交换学生遴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27 点击数:

                   关于2018年国(境)外友校交换学生遴选的通知

关于2018国(外友校交换学生遴选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友好学校签署的协议,现将2018年度我校外派国(境)外大学交换学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换项目、派往学校及名额:

1.交换时限:

一学期;学习优秀者,可提交个人延期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延长至一学年。

2.交换名额及时间:

面向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择优选拔赴日本交流学生30名,韩国交流学生11名,赴台湾交流学生13名,2018年2月或3月派出。

3.专业:

可根据各学校相关专业设置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习,在交换学校修得专业课学分可以与我校学分互换。

4. 校内报名时间:

11月3日截止。

二、选派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能自觉执行学校规定,无违法行为或严重违纪行为。

2.在校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成绩好,品行兼优。

3.外语水平优良,其中赴日韩交流生中有日、韩语基础者优先。身心健康,善于交际,适应性强。

4.无拖欠应向学校交付的费用,具备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

5.承诺履行枣庄学院学生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和校际交流项目协议。

6. 符合特定项目或接受对方学校规定的其它申请条件。

7.申报日韩友校者,须持有因私护照。

三、相关费用:

1. 赴韩交换生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和住宿费,免交韩国友校学费,但需缴纳住宿费等;赴日、台交换生需正常向我校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并向交换所在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2. 如果交换项目包含互免住宿费的,我校交换生须交纳我校的住宿费,但交换生返校后,可根据手续办理相关退费。

3. 办理出国(境)审批相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交换生负担。

四、报名材料:

1.枣庄学院学生公派出国(境)推荐证明(见附件)

2.历年成绩单(盖院系教务章)

3.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一份(A4纸)、因私护照复印件一份(赴日、韩申请者)(A4纸)

校内咨询地址:综合楼1010(东)老师

电话:0632-3785836


日本交换生咨询QQ群:219109554

韩国交换生咨询QQ群:295399001

台湾交换生咨询QQ:366983282


注:更多交流交换信息可直接登陆大学网址查询

日本和歌山YMCA国际福祉专门学校:http://www.wakayamaymca.org/

大阪日中文化艺术专门学校:http://jccollege.ac.jp/

横滨亚细亚国际语学中心:http://www.chuguo.cn/school/japan/AILC/

韩国新罗大学:http://ch.silla.ac.kr/ch/

韩国三育大学:http://www.syu.ac.kr

韩国平泽大学:http://www.ptu.ac.kr/

韩国韩世大学:http://www.hansei.ac.kr/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http://www.pccu.edu.tw/

台湾义守大学:http://www.isu.edu.tw/pages/

台湾大仁科技大学:http://www.tajen.edu.tw/bin/hom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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