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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7-10-13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奖、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7)4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总体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依据枣庄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枣庄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枣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见学生手册),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并按有关程序和要求时间报送材料。

二、 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见附件2),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于10月15日前登录山东省奖助学金评审系统进行申请填报。网址为:http://www.xszz.gov.cn:84/

2.需递交书面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并于9月29日将纸质版送到106办公室。

3.日期填写:申请理由一栏的日期填写9月23日,推荐理由日期填写9月25日,院系意见一栏日期填写9月28日,学校意见10月14日。

(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0月25日前登录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填写要求见附件5。

日期填写:申请理由一栏的日期填写10月10日,推荐意见日期填写10月13日,院系意见一栏日期填写10月16日,学校意见10月23日。

注:为了便于审核,请于10月17日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审批表》纸质版各一份签字盖章后交到106办公室。审批表需从系统中导出。

(三)获奖学子个人风采: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候选学生需要同时报送本人事迹报告,并附上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院、政治面貌、联系电话,本人日常生活照片2张及两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制作《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前,事迹报告材料及照片只需要报送电子版,发送至xsc3785855@163.com,邮件名称:姓名+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风采录。

三、系统使用说明

1.登陆方法:各学院登陆http://scholarship.xszz.gov.cn)在登陆页面点击选择用户-省属院校-枣庄学院,点击学校名称前面的小加号,选择本院名称,输入默认密码0000就可登陆。

2.专业管理:进入系统后,首先要初始化本院的专业信息,点击管理专业,

点击添加专业。

添加专业界面,输入专业名称,点击添加即可。

3.学生信息添加说明: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信息需要逐个添加。励志奖学金可批量导入,通过点击“批量导入”下载模板(模版中有导入说明),所有学生信息填写完毕后再直接导入。然后再导入学生照片(导入说明见系统中注意事项)。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励志奖学金需要上传二寸学生照片,标准要求为分辨率300,大小为126X160,照片需要在英文状态下导入。

学生信息添加后,学生可通过登陆本系统,通过身份证号码登录查看个人信息。

四、要求

1. 严格按照各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标准组织评选,严格按照附件4、5要求填写申请信息,避免出现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时间逻辑出现错误,避免“推荐理由”及“院系意见”过于简单。经评审专家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并全校通报。

2.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在班级、学院的公示至少2天。

3.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范围务必是经过贫困生认定的学生。

4.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奖助学金标准和名额发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调减资助名额。

5.严格遵守时间安排,确保按时上报。

6.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对学生全面开展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创新意识培养教育,帮助学生解决由经济困难引发的心理、精神、思想、学习、能力等问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如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联系电话: 3785855。

 

附件: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评审标准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详细要求及常见错误

     5.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填写详细要求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