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16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17〕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将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本年度划拨给我校的“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本次专项资金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我校教职员工2016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
二、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通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突发事件成家庭经济临时困难学生,倾向于低年级学生。
三、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爱国爱校,遵章守纪,自入学以来无任何违纪和处分记录;
2.学习勤奋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各方面综合表现良好;
4.诚实守信,自强不息,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有下列情况者优先考虑:
1.孤儿、残疾、单亲、烈士或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学生;
2.学生本人遭遇重大变故或重大自然灾害,致使其学习、生活陷入困境的。
四、资金分配
各学院资金分配见附件1,资助人数及资助金额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材料报送
(一)学生
符合资助标准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
(二)学院
1.审核《申请表》和申请人受助资格,确定受助人及受助金额;
2.填写《2016年“爱心一日捐”资助学生汇总表》(附件3),组织学生在《2016年“爱心一日捐”资助学生签字表》上填写学生建行卡号,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附件4);
3.交报材料:《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2016年“爱心一日捐”资助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2016年“爱心一日捐”资助学生签字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电子邮箱:xsc3785855@163.com,主题为“××学院爱心一日捐专项资助表”。
4. 报送截止时间:9月26日下午5点之前送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6室。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候选人名单报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审批;
6.审批名单公布后,由财务处一次性将资助金全额发放到受资助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3785855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爱心一日捐” 专项学生资助工作,精心组织,妥善部署,及时将资助款用于确需资助的学生身上。
2.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资助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本项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六、填表说明:
(一)《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的填写说明:
1.“个人情况”中,相片为一寸免冠相片,统一为电子版;
2.“申请理由”栏用书面语填写,五号字,第一人称,字数控制在120-150字,不可添加附页,重点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3. “资助金额”由各学院填写,统一为小写,如“500元”。
(二)《2016年“爱心一日捐”资助学生汇总表》的填写说明:
1.本表统一用Excel设置,A4纸打印;
2.“学校及班级”,字样统一为“枣庄学院文学院2012级4班”;
3.“姓名”如两汉字的,中间不空格;
4.“资助金额”,统一为小写,如“500.00”;
5.“家庭地址”,统一为家庭详细、有效地址,须含省、市、县(区)、乡镇(办事处)、村(街道)等;
6.“电话”,统一为学生手机全号。
7.表格内资助理由简明扼要
(三)《2016年“爱心一日捐”资助学生签字表》
1. “姓名”如两汉字的,中间不空格;
2.“建行卡号”数字中间不能有空格,持卡人须与所填姓名相一致。
附件:
1.《2016年度“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分配表》
2.《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
3.《2016年“爱心一日捐”资助学生汇总表》
4.《2016年“爱心一日捐”资助学生签字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