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0-12-14

为切实做好课程重修工作,规范操作程序,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与对象

本次重修报名面向我校2017级、2018级2019级在校学生,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名,非毕业班学生重修课程仅限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相应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包括期末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期末考试旷考者;在期末考试违纪舞弊,经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者可参加本学期开设的相应课程的重修。毕业班学生的重修课程包含历年来所有不合格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相关重修名单电子版已上传群共享,可自行下载。

二、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分为跟班重修、组班重修、单独辅导三种。重修课程原则上要跟班重修。重修课程如果与其他正在修读的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经批准可以办理免听手续,由任课教师对免听学生做单独辅导。

对于毕业班学生历年不合格应重修课程,通过线上学习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在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再给予一次重修机会,并在5月底前完成毕业班学生重修课程的教学、考核工作

三、重修报名时间及选课方式

1.重修学生报名时间:3月18上午9:00-319下午17:00

2.重修学生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自行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方法见学生重修报名操作手册(附件1)。

四、重修缴费与考试

报名重修需缴纳100元/学分的重修费用,在学期末与本学期学分学费合并计算后,由财务处收取。

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致,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组成,综合成绩构成比例与本学期初修课程一致,受疫情影响,采用多样化考核方式的课程可适当提高平时成绩比例。单独组班重修的学生和毕业班历年不合格课程重修的学生具体考试安排以教务处考务科安排为准。

五、其他说明

为保证学习质量,每位学生每学期重修的课程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门,特殊情况可酌情放宽,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

学生在进行重修报名时,应优先选择与本人课表上课时间不冲突的课程进行跟班重修。若所有重修教学班与本人课表都有时间冲突,学生应优先选择与本人课表冲突较少的课程进行重修,同时办理重修课程免听手续(附件3),由任课教师、开课院部审核同意后,学期末方可参加考试,任课教师应做好免听学生的单独辅导工作。办理免听手续审核通过后,学生仍需完成课程的平时作业、平时测验、实践教学环节并跟班参加课程正常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包含实验环节的课程、独立实验课、军训及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听。学生每学期免听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6学分。

附件1:学生重修报名操作手册

附件2:20-20学年第  学期拟开放重修教学班汇总表

附件3:枣庄学院学生重修课程免听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