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贵宾室进行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会议由院党总支书记高原主持,党总支成员、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首先,高原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弄清、记牢两个条例的规定,并以实际行动加以贯彻落实。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学深悟透精神、细化执行办法,提高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要强化日常督查,维护制度权威。各级党组织发挥好民主生活会、党内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作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要“严”字当头,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强化管理监督,对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随后,逐一领学《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的具体规定。就《问责条例》中问责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地介绍,并对《党内监督条例》中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的规定进行了细致地解读。
最后,与会同志就两则条例交流讨论,纷纷表示《问责条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是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具有突出尊崇党章、突出政治责任、突出问责对象、突出问题导向的鲜明特色;《党内监督条例》按照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要求,聚焦现阶段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