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党员活动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0-06-01

61日下午,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在会议室召开中心理论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山东省纪委印发的《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高原主持,学院党总支成员、党支部书记参会。

高原指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监督执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党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方式包括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召开民主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公开道歉、通报、诫勉八种方式。这八种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他强调,只有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防患于未然,才能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严查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安排,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传递出党组织就是担当者、实干者坚强后盾的强烈信号。

他要求,各位支部书记第一时间组织广大教师党员就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等通知精神进行深入传达学习,确保每一名党员干部熟知内容,领会精神。

李永院长进一步强调,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第一道防线。 是为了把“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要求落到实处,及时处置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的困惑或不良倾向,解决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轻微违纪违法问题,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又帮助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炸碉堡”“攻山头”。领导干部要通过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当好担当作为、干净干事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