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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1-03-10

枣庄学院学生工作部(处)通知

枣院学通字〔202112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学期学生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相应的《枣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附件3)要求,统计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录入系统并导出《枣庄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要求:导出后学院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错误可以修正和更改,一旦公示结束,不接受任何修改。

公示结束后,将导出的综合测评成绩于报送至学生处。毕业班如有需要可提前完成相关工作,并交至学院。

1.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各班综测成绩,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4月10日之前发送到studentjiaoyu@163.com(注:《枣庄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导出电子版统一用xls工作表的格式)

2.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各班综测成绩,要求每班的综测成绩纸质版由班主任和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两人签字,并盖学院党总支公章,4月10日之前报送至行政楼105室。

二、2017级综合测评计算方法见附件12018级2019级、2020级见附件2

三、2017级本科生的计算方法不变,即: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

四、2017综合测评办法以之前的为准,2018级2019级2020级本专科综合测评办法见附件3《枣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新修订》:

1.智育测评成绩=∑学年内一学期的学分加权平均分/90×80。(注:学分加权平均分=∑(课程考核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学习成绩为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则为平均学分绩点的排名。

五、智育测评成绩的计算只采用正常考试的成绩,被批准的缓考按正常考试成绩计算,补考按照补考前的成绩计算。

六、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切忌直接交给班干部负责,务必于本学期初补考前尽快将教务系统内平均学分绩点导出,同时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全部年级的综合测评成绩结果都要录入学综系统,录入时间截止至4月10日

八、各学院如有疑问可在综合测评答疑qq群(1071433189)提出,共同探讨综测工作遇到难题。

九、拟于下周一(3月15日)下午14:00在大学生服务中心开展综合测评相关培训。请各学院负责综合测评的老师带1-2名学生共同参与培训。

附件:

1.学生综合测评计算工具(2017级)

2.学生综合测评计算工具(2018级2019级、2020级

3.枣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新修订,2018、2019、2020级试用


学生工作处

202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