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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2011〕6号关于研究、挖掘鲁南民间音乐,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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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院音字〔2011〕006号

关于研究、挖掘鲁南民间音乐,促进我院

科研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小林校长关于筹建台儿庄古城文化研究院暨博物馆建设会议精神,抢抓发展机遇,实现自我突破,为枣庄市地方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任务,结合我院在古城文化研究中承担的工作,经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院学术委员会成员要切实起到鲁南民间音乐研究的引领带头作用,并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为广大青年教师做出榜样。

二、充分发挥我院学术资源优势,敦请院特聘教授、客座教授、专家、学者,组建以院学术委员会为主体的我院学术研究梯队,按方向进行合理分工,专人专题开展科学研究。

三、加强与外界交流,定期开展学术讲座、专家讲学等活动,积极参加权威院校、科研院所等主办的国际国内专业学术交流活动。

四、拟开设关于鲁南民间音乐的特色课程或选修课程,聘请院内外有一定学术造诣的专家教授来我院授课,以此为学生搭建良好的学习平台,提高学生民族文化素养,不断增强我院服务学校与地方的能力。

五、成立大学生科研创新实践团队。在二、三年级学生中重点培养,根据学生所选专业及研究方向,参与我院相关科研工作,提高学生学习、科研及实践能力,为学生继续深造,多出成果,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六、近期科研工作目标及要求:

(一)自2012年开始,凡我院教师,作为科研工作任务,每人每年必须至少公开发表完成一篇省级或以上科研论文、著作、课题或其他科研项目。此要求作为自我加压任务,与学院,与教师均有益处。同时,为教师未来职称评聘、学院年度考核打下积极的硬件基础,希望广大教师理解并赶早执行。

(二)经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给全院教师每人免费配送国家级核心期刊《音乐创作》一套(共12本),为广大教师进行科研创作保驾护航。

(三)关于《枣庄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师创作歌曲集》工作,经研究,决定如下:

1、凡我院教师及外聘兼职教师,每人至少创作歌曲一首,多写不限,鼓励多创。

2、歌词可自创或选用,内容与题材不限;如能讴歌家乡变化或古城枣庄的发展题材更好。

3、歌曲创作交稿截止日期:2012年1月4日

4、收稿人:音研所2017房间孙莉老师

5、专家评审,整理编纂,择期出版《枣庄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师创作歌曲集》,举办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师创作歌曲专场音乐会,教师自唱或请他人演唱均可。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枣庄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共印50份,人手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