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2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枣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7级专科班有调整)的要求,统计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公示两天。公示结束后,将附件1:《枣庄学院学生学习及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用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于4月13日前报学生处(108室)并发送邮件到studentjiaoyu@163.com。

二、因专升本录取方式发生变化,自2017级开始所有专科班的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分=德育×10%+智育×80%+文体×5%+能力×5%。其他年级的学生及2017级本科生的计算方法不变,即: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

三、《枣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统计表》见附件4,2017级见附件5;各班级可以自行打印。

四、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指派专人督导,认真组织实施,严谨敷衍了事、弄虚作假。

五、全部年级的综合测评成绩结果都要录入系统。

六、附件:

1.枣庄学院学生学习及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

2.学生综合测评计算工具(2014、2015、2016级)

3.学生综合测评计算工具(2017级)

4.枣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14、2015、2016级)

5.枣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17)

6.枣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7版)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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