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02 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对我校2017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我校2017级全体在校学生。

二、普查形式

网络测评。请学生登录http://121.250.173.156/index.asp进行测评(具体操作步骤见附录)。

三、普查时间

4月2日-4月13日。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宣传工作,提高学生对心理普查工作的认识,保证学生真实、客观、认真地进行测评。

2、所有测评结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均会保密,请各位同学真实、准确的填写问卷。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对做好学生群体安全稳定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2017级学生都参加此次普查工作,参加普查必须本人参与,不能由他人代测。

附件.2017级学生心理普查操作步骤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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